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为给考生创造良好的应试环境,现就高考期间(6月6日至6月8日)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开展各类商业促销、开业、店庆等有噪声干扰的活动;不得采用腰鼓队游行、敲锣打鼓、广告宣传车巡回流动等形式,进行商业宣传;考生食宿地点和考点周围禁止流动商贩经营和散发传单等行为。
二、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电子炮、礼花弹等。
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从事广场舞及其他户外文体娱乐活动。
四、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全天暂停施工。禁止建筑、装潢、挖掘、运送渣土和其它产生噪音污染的工程作业,杜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建筑垃圾运输污染。
五、城区KTV、酒吧、网吧、舞厅等娱乐场所必须暂停营业。
六、禁止在考点周边摆摊设点,城区夜市摊点晚上十二点必须休市,严禁猜拳酗酒、高声喧哗。
七、高考期间对金源路、南街至一中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非高考用车请绕道行驶,各类车辆和人员要服从执勤民警指挥,严禁乱停车辆和随意调头影响交通的行为,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八、城区各住宿餐饮企业,要为考生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确保考生食宿安全。
九、考试期间考点将启用无线电屏蔽仪,可能在一定时段和区域内给广大群众的无线电通讯带来不便,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十、禁止其它影响考生备考和考试的一切活动。
十一、凡违反本公告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徽县教育局
徽县公安局
徽县住建局
徽县执法局
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徽县分局
徽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年5月26日
来源:徽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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