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禁止四烧工作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
禁止“四烧”是指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垃圾、禁止焚烧枯枝落叶和烧荒。“四烧”排放的烟尘与其他污染物叠加,导致PM2.5浓度升高并出现雾霾天气,不利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影响人体健康。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要有“一烧了之”的侥幸心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把禁止“四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制定禁止“四烧”宣传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四烧”的危害和后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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