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档案征集公告
两当县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两当县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国家二级综合性档案馆。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维护两当历史真实面貌,完整保存两当发展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向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各历史时期形成的御旨、诏书、手谕、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契约、票据、证照、货币、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小报、传单、印章、奖章、旗帜等;
2、建国前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先驱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
3、记述两当历史面貌、反映两当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史、志、鉴、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书法、照片、音像、实物等;
4、反映两当县风景名胜、城乡变化、历史遗址、民俗风情、天文地理、民间工艺等文字、照片、音像、声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5、反映两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变化的档案资料及新、老照片;
6、反映两当县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名牌产品的档案资料;
7、两当籍或曾经在两当工作,具有一定影响人士的相关资料,包括手稿、书信、任职文书、生平事迹、日记、照片、证书、获奖作品、印刷出版物、奖品、回忆录等。各行业、各单位荣获国家级各项荣誉的证书、奖牌等实物;
8、记录举办重大活动或处置突发事件的文字、音像等档案资料;
9、记录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来两当县视察活动的文字、照片、录像带、光盘、实物等;
10、其他反映两当县历史发展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国家无偿捐赠,所捐赠档案归国家所有,由本馆整理、保管,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2、暂借复制。不愿捐赠原件,本馆可以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复印(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人,本馆保存复印(复制)件;
3、寄存代管。对暂时不愿意向档案馆捐赠、移交的档案,经持有人同意,本馆提供免费寄存代管服务,负责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寄存期间,其档案所有权仍属于持有人,并随时凭馆存证利用。
四、其他说明事项
1、个人向档案馆捐赠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县档案馆收藏,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凡向县档案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2、提供的照片须清晰,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照片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谢绝提供创意照片。
五、联系方式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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