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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两位当事人手捧锦旗,走进徽县法院,亲手将这面锦旗送到为其办案的永宁法庭锁仲田法官手上,以表达对法官及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两家承包地相邻。后原告在自己承包地建起养猪场,被告在自己承包地里栽植了树苗。因地界问题发生纠纷,经栗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场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现场确认,原、被告均在协议落款签名按指印,后被告未实际履行该协议。原告遂以被告占其耕地为由向本院起诉请求返还。

案件受理后,锁仲田法官抓紧熟悉案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根据案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经过依法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很快作出了判决,判决驳回原告何某某的诉讼请求。由于判决说理充分,双方均表示息诉服判。

“案件审结的速度超出了我的预期,这多亏了法官、书记员在案件办理中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和认真、热情的接待,法院工作人员让我感受了司法的公正,感受到了法院为民服务的情怀,感受到了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这次来就是为了表达我的感谢,太谢谢你们了。”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锦旗承载了百姓对法官的赞誉、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法院致力于为民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和信心。

监制:张彦平

原标题:《徽县法院:“我来给法院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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