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辟教育人才引进招聘绿色通道,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新提出了哪些措施
有什么具体实招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引进招聘条件
《办法》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指的是: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高等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
《办法》提出了引进招聘人才的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第二层次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第三层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公费师范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第四层次
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第五层次
其他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生,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引进招聘方式
自主与统一相结合
引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的,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武都实验中学、宕昌县第一中学、文县第一中学、康县第一中学、成县第一中学、徽县第一中学、两当县第一中学、西和县第一中学、礼县第一中学、宕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西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礼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可自行引进招聘,其他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统一引进招聘。实行引进招聘备案制引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的,实行引进招聘备案制。用人单位或县(区)制定的引进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发布公告前经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备案;拟引进聘用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完成引进招聘结果备案,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发文上岗。
招聘方式更加灵活引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按照年度引才计划,发布长期引进招聘公告,约定全年或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即时引进招聘;鼓励组团赴教育人才聚集地、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引进人才。其他需要审核审批的事项,编制、人社部门随到随办,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函告用人单位说明延期理由。引进流程更加简化招聘第五层次人才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根据空编情况,设置招聘岗位,制定招聘计划。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或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将招聘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市人社局报备。招聘第五层次人才,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编制倾斜政策市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各自空缺编制范围内引进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不受10%预留空编要求和自然减员数限制。在单位满编的情况下,经同级编制部门统筹调剂后,可先办理人事及入编手续。也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
政策支持
住房
市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第二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通过市场租赁、货币化安置、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保障住房需求。
子女就学
子女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配偶就业
市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协调解决工作问题,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协调相关单位,汇报市县(区)党委同意后解决调动问题;配偶是其他人员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帮助推荐就业岗位。
管理考核
实行岗位聘任制合同管理
对引进招聘的教育人才实行岗位聘任制合同管理,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采用综合考核办法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招聘人才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科建设、教研教改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实行一年试用期对引进招聘的教育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来源:陇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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