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名。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4月18日09:00-4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年4月18日11:00-4月24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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