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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南武都人社局

原标题: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现对我区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违法主体:陇南市武都区山水美域建设项目混泥土浇筑工程分包人王俊(社会自然人)违法事实:年2月28日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代表投诉,反映武都区山水美域混泥土浇筑项目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我局通过立案调查了解,投诉农民工均通过巴中市东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于年2月至年1月在陇南市武都区康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山水美域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混泥土浇筑工作,期间拖欠工资情况属实。在调查期间,武都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多次电话联系、发短信等方式通知此项目混泥土浇筑工程分包人王俊(社会自然人)到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询问调查,但其拒不配合。年3月15日,我局依法对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时间来我局配合调查。处理结果:山水美域建设项目混泥土浇筑工程分包人王俊(社会自然人)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的规定。由于涉及拖欠工资数额较大,人数较多,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于年3月21日,依法对王俊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29日

监制:姚永亮责任编辑:毛家鑫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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