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陇南地区的婚姻习惯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并且区别于其他汉族村落及地区,主要受到历史背景、地理环境、宗教信仰以及文化传承等影响,当地的入赘婚法律文化有着其明显的特征,在历史不断地更迭中留下了独特的婚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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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了解陇南婚俗的研究背景,陇南地区有许多的少数民族,风俗较独特
1、陇南历史概况
陇南历史悠久。陇南地区的历史悠久。陇南人类生活的最早年代可上溯到多年前。陇南是秦族、秦文化的发祥地。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中,年4月,两当县爆发了名为“两当兵变”的一次兵变,是由习仲勋等人发动的。年成立甘肃省第八行政督察区,1月国民党任命王治岐为甘肃省政府主席,撤销武都专员公署改为省政府;12月9日,在武都起义之后宣告甘肃全境解放。
2、陇南地理环境
入赘婚这种非常态的婚姻形式是在特定社会发展和当地自然条件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女娶男嫁”这种形式的婚姻主要存在于陇南地区的康县南部。陇南市坐落于甘肃省的东南方向,南部接壤四川省,东部毗邻陕西省,位于甘肃、陕西、四川三省的交界处,因而有“秦陇锁钥,巴蜀咽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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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的管辖范围包括:武都区、宕昌、文县、康县、成县、徽县、礼县、西和、两当等八个县级地区,其总占地面积为2.79万平方公里,陇南市人口数年年末统计数据显示为.42万人,常住人口数据为.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占85.2-万人。
同时,陇南市除汉族之外,也有许多的少数民族在这里生活,其中包括藏族、回族、蒙古族等三十多个少数民族。汉族占当地总人口数的97.8%,当地的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则为6.13万人,占整个陇南市总人口数的2.2%。在当地的少数民族中,回族人有3.9万人,藏族人有2万人,分别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3.6%和32.6%。
02了解陇南地区婚姻形态的产生历史,“女娶男嫁”的习俗在逐渐形成
关于“女娶男嫁”婚姻形态的产生,当地人对此主要有多种说法。第一是避祸说。陇南历史悠久,是秦王朝、秦族、秦文化的发祥地,秦王朝第一陵园——秦帝国祖陵“西垂陵园”就位于陇南礼县的大堡子山。陇南也是中国先秦时期西部部族氐人和羌人活动的核心地区。
东晋、南北朝时期氐人在陇南境内前后建立过仇池国、武都国、宕昌国、武兴国、阴平国等五个地方政权。由于陇南地区东接陕西省,南通四川省,位于陕西甘肃四川三省交界地带和战略通道,历史上当社会动荡、战祸不断时,一些甘青川及各地的青壮年男子为躲避战乱或逃避抓丁出逃到此,迫于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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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被招赘上门定居于此,逐渐形成了“女娶男嫁”的习俗和婚姻法律文化,经历数百代传至今日。第二,最具传奇色彩、故事性最强的是太平天国说,据当地流传的民间故事传说,据说“女娶男嫁”传统婚姻法律文化产生于清末太平天国。
相传,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领部队在四川大渡河被清军击溃后,一部分太平军辗转进入了秦巴山区康县境内的康南阳坝、太平、铜钱、白杨、两河一带,为了躲避清军杀戮,太平军将士纷纷以男嫁女娶的方式到当地群众家入户为婿,改姓换名,隐居至此,形成了“女娶男嫁”的婚姻习俗,并沿袭至今。
第三,是外来男子避祸说。由于陇南地区东接陕西省,南通四川省,位于陕西甘肃四川三省交界地带和战略通道,历史上当社会动荡、战祸不断时,一些甘青川及各地的青壮年男子为躲避战乱或逃避抓丁出逃到此,迫于生计,一些人被招赘上门定居于此,逐渐形成了“女娶男嫁”的习俗和婚姻法律文化,经历数百代传至今日。
第四,无儿户招赘说,由于康县南部山高林密、交通不便、偏僻难行,过去人烟稀少,野兽和土匪经常出没。据说当地人为了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从宋代起,康南的一些无儿户便从远方招女婿来顶立门户,逐渐形成了这一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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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了解“女娶男嫁”的婚姻情形,可分为以下8种,不同情形形式不同
1、有女无儿户
这种情形下的“女娶男嫁”,招来的上门招婿大多数情况下不改姓,生下孩子随母姓,如生两个孩子,就各姓一个。
2、有儿有女户
这类家庭一般会将儿子嫁出,留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进门的女婿一般要改姓,生下的孩子随母姓。
3、有儿无女户
这类情形一般是因为家庭情况比较贫困,无法或者很难凑齐娶媳妇的费用,只能把儿子嫁出去当上门女婿。这类情况在康南(康县南部)相对较少,康北(康县北部)则相对较多,主要是相对来说,康县北部地理环境山大沟深、交通更为不便。
而康南则相对道路交通更为便利,农业条件更好,经济则相对发达,主要在女家生产劳动,也要照顾本家,叫“二处管业”,已生两三个孩子的,先生的孩子随父姓,后生的孩子随母姓,男孩女孩都无所谓,只是按先后顺序确定跟父母一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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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儿无女户
此类情形主要是由于招婿家庭夫妇终身不育或孩子夭亡,早年抱养一个女孩,等女孩子长大后希望招个女婿照顾老人,这种情况上门女婿都要改姓,婚后生下的孩子要随祖父姓,也就是跟随女方姓,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5、儿女全留户
这种情形的女方家庭既有儿子也有女儿,父母既要给儿子娶媳妇,也要给女儿招女婿。此类情况,女婿虽然上门与岳父母住在一起,但是一般不必改姓,婚后生下的孩子也随父姓。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女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多数情形是因为家中有一儿一女,父母疼惜儿女,家里也有宽敞的住房,加上经济收入也比较好,思想没什么负担,父母觉得家里人多热闹,希望子女齐聚在一起。
6、小儿大女户
这种情形一般是由于女儿年龄较大,儿子年龄很小。父母考虑到家中的实际情况,先给女儿招个女婿上门,共同生活劳动,等小儿子长大,父母给小儿子娶妻成婚后,再将女儿女婿分户另住。这类情形女婿一般不用改姓,婚后所生孩子均随父姓。
7、独子独女成婚户
此类情形是因为女方家庭和男方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双方商议好“女娶男嫁”,男方上门,但女婿无须改姓。婚后,一般要生两个孩子,双方家庭各姓一个。这种情形在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中,女婿要两头兼顾,就是说既要照顾女方父母的父母、家庭、农业耕作和日常生活,也要照顾自己的父母、家庭和田地等,民间称其为“二处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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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半边户”
即男女双方一方为有父无母,一方为有母无父,两代人都同意“老配老”“小配小”,男方上门,两家人合户同住,分别组成新的婚姻家庭。这种情况虽然数量很少,但是也一直存在。这种情况下,女婿一般要改姓,孩子要跟女方家庭,但如果生两个孩子,可以各姓一个。上述所列的各类“女娶男嫁”婚姻类型,过去大多数是由父母包办,现在已由青年人自主选择。
结语:根据女方家庭的不同情况,上述“女娶男嫁”的各类情形,女婿改名和子女随姓是不完全相同的。从形式看,上门的女婿是否改名要由女方父母家庭与男方父母婚前进行约定,但是,从内容看,女婿是否改名、并入女方家族的实际核心原因则较为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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