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

(第十号)

随着我市疫情日趋平稳,部分市民出现思想松懈、防范意识淡化现象,出门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行为日益增多。当前,随着返工返岗人员的大量增加,我市又将面临新一波疫情输入风险的严峻考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当好疫情防控的主人,注意与外来人员、返乡人员接触时的安全防护,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不组织和参加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停办、缓办,白事简办,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人员聚集。

二、广大群众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在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随地吐痰;居室勤开窗、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

三、广大群众要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要迅速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要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医疗机构的调查。

四、广大群众外出就餐时,倡导采取打包外卖、门店自提方式,严格遵从疫情防控期间用餐要求,尽量避免与外来人员聚集用餐,避免面对面就餐。

五、提倡广大群众少去公共场所,孕妇、老人、孩子尽量不外出,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去乡村集市、农贸市场要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所要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要主动配合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六、在公共场所尽量不接触公共区域设施,商场购物不使用公共小推车,乘电梯时不触摸电梯扶手,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立即洗手。

七、各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佩戴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八、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大家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努力,早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年2月28日

陇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做好生态修复、防灾减灾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有效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陇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工作由气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年全年

二、开展火箭增雨(雪)作业的地点

武都区:两水、汉王、马街、安化;

成县:陈院、水泉、抛沙、支旗、小川、红川;礼县:罗坝、洮坪、石桥、中坝、崖城;

西和县:长道、汉源、十里、苏和;

徽县:城关、唐庄、水阳、伏镇、柳林;

康县:平洛、望子关、长坝、毛垭子山;

宕昌县:城关、哈达铺、甘江头;

文县:东峪口、临江;

两当县:鱼池、兴化、杨店。

三、开展高炮防雹作业的地点

武都区:马营镇碌坝村、渭子坪村;

宕昌县:庞家乡庞家村、八力乡八力村、木耳乡拉寺村、阿坞乡麻界村、哈达铺镇各居村、金木乡瓦房村、南阳镇南阳村、韩院乡杨那下村、理川镇绿圆村。

四、作业区域各作业点周围10公里范围

五、作业设备和弹药车载式火箭发射系统,WR-98型增雨火箭弹;“三七”高炮、“三七”防雹炮弹。

六、安全措施

1.经过空域管理部门批准,向天空发射火箭弹,作业区域内的人、畜是安全的。

2.作业期间,除持有上岗证的作业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作业现场。

3.为预防意外事故,如果有人捡到故障火箭弹或弹骸,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气象部门处理。

七、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陇南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陇南市气象局、陇南市公安局

年2月24日

(来源: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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