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1.礼县公安局洮坪派出所辅警王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年8月至9月,王强指使并直接参与刘团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私人拉煤车辆非法进行扣押、罚款。同时,在明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检举,故意包庇、纵容、袒护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年4月,礼县纪委监委责成公安机关对王强予以解聘,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李锡、副所长马金龙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年7月至年1月,李锡、马金龙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将王亚辉恶势力犯罪团伙赌博案件降格处理,且对该案刑事立案不及时,立案后侦查工作进展缓慢;在核查王亚辉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他案件线索时,工作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未对相关案件线索按规定程序受理,严重违反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年6月,市纪委分别给予李锡、马金龙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都区安化镇曾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四平涉黑问题。
年1月,张四平入股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高利放贷,从中获取高额经济利益,并先后将10余名社会无业人员招入该公司,采取暴力恐吓、威胁、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向借款人催收账款,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社会治安和金融秩序。年6月,武都区纪委给予张四平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西和县蒿林乡杜林村党员刘勤红涉恶问题。
年,刘勤红伙同他人非法封堵道路,无理阻挡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以车辆压坏树苗为由,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无视组织原则,恶意干扰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年6月,西和县纪委给予刘勤红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平凉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崆峒区大寨乡小马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年,小马村在两次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上报虚假建房户资料,造成5户非贫困户、5户贫困户(重复)享受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均违规享受元。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8月,小马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红旗、村委会主任方敏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书王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寨乡危旧房改造原专干丁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大寨乡干部潘文辉、危旧房改造原专干安腾飞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
2.灵台县什字镇水晶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林贵违规收费、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等问题。年至年,水晶村向67户外来入户人员收取入户费39.51万元,向13户外来入户人员收取新增人口报户费8.6万元。年以来,水晶村在小康屋建设中,共向修建小康屋的91户农户收取报名费17.18万元。年至年,水晶村按实际占地面积向购置小康屋的56户农户收取地基占用费42.万元。以上总计.万元全部记入村帐,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杨林贵在平时工作中,方法简单粗暴、态度恶劣,多次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杨林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9月,杨林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3.崇信县锦屏镇薛家湾村党支部副书记薛德信摸底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不精准问题。年,薛德信在摸底上报享受危房改造对象时不精准,造成群众薛某某(其儿子名下有房、有车、有企业)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元。年8月,薛德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上缴。
4.静宁县原安镇陈岔村违规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违规安排低保问题。年,陈岔村45户群众实施了旧村改造和危房改造项目,村委会未按项目要求实施,而是雇佣工程队合并施工,统一收取45户群众每户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年至年,陈岔村在低保安排中,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低保对象,存在代保、合保、轮流保的现象。年9月,陈岔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宗武、原文书刘天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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