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司法局陇南市民政局

关于推荐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按照创建考核指导标准,经村委会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乡镇、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审查,决定推荐陇南市武都区池坝乡孟家庄村、陇南市西和县石峡镇高河村、陇南市徽县伏家镇贺店村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商贸东街社区等18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或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其他问题,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受理部门:陇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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