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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矛盾尖锐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年4月24日,申请人汪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被告双方争议案涉道路系集体所有,原被告均有权在该道路通行,任何一方不得阻拦、影响双方通行,任何方不得在案涉道路堆放任何物品,搭建或者修建任何建筑物,不得长时间停放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道路通行。被告锁某某自愿在年4月10日前将其建设在涉案道路上的彩钢棚移30公分,以方便原告汪某通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从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角度出发,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前往实地进行勘察、走访和调解,因双方系邻居关系,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执行法官与当事人讲政策、说情理,同时协调执行方案,但被执行人始终未自觉履行义务,且双方均言辞激烈、情绪激动。因此,徽县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徽县法院执行局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执行方案,于5月9日前往案件现场实施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经过专业人员2个小时的努力,将涉案道路上的彩钢棚移了30公分。随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签字,案件顺利执结。此次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了强制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在今后的工作中,徽县法院执行局将以“陇原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持续巩固执行攻坚战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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