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南市调查队评估反馈,年一季度徽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元,同比增加.7元,增幅为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元,同比增加.3元,增幅4.5%。
一、陇南市、徽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览图
二、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特点
1、工资性收入增速上升较快: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为.7元,同比增长17.3%,占可支配收入的72.7%;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元,同比增长25%,占可支配收入的41.3%。
2、家庭经营净收入下降明显:受新冠肺炎影响,家庭经营性收入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在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6元,同比增长-41.5%,占可支配收入的10.8%;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元,同比增长-15.3%,占可支配收入的42.3%。
3、财产净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3元,同比增长9.1%,占可支配收入的5.5%;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6.4元,同比增长26.2%,占可支配收入的1%。
4、转移净收入有增有减: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6元,同比增长-12.6%,占可支配收入的11%;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元,同比增长2.3%,占可支配收入的15.4%。
三、居民消费情况
(一)城镇居民消费情况
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元,同比下降13.91%。其中:食品烟酒支出.1元,同比下降3.3%;衣着支出.1元,同比减少18.3%;居住支出.6元,同比增加9.0%;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元,同比下降17.1%;交通通信支出.8元,同比减少4.0%;教育文化娱乐支出.6元,同比减少30.3%;医疗保健支出.36元,同比下降42.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1.1元,同比减少56.7%。
具体结构详见下图:
(二)农村居民消费情况
一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0元,同比下降4.7%。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元,同比增加12%;衣着支出.9元,同比减少5.3%;居住支出.5元,同比下降8.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元,同比增加20.8%;交通通信支出.6元,同比增加10.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4元,同比减少48.5%;医疗保健支出.1元,同比下降47.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34.7元,同比减少30.9%。
具体结构详见下图:
来源:徽县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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